广州见义勇为青年死于车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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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1:05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龚宣) 由于医院急救医生极不负责任,在雷建华的《死亡殡葬证》上匆匆下了“全身多处刀剌伤”的错误结论,酒楼经理追贼事件被渲染放大(本报7月19日曾作报道),引起市民极度不安。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前天向媒体通报,经法医鉴定和警方缜密调查,广州新龙门御膳房分店行政经理雷建华死因已确定是交通事故,并非刀伤致死。
警方昨日表示,对该医院的急救医生开出不负责任的死因结论,以及所引发的问题,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雷建华所追疑犯当晚落网 7月17日晚上8时50分许,事主陈伟锋在站前路人行道被驾摩托车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抢走手机。陈在追赶时,其朋友雷建华刚好驾摩托车经过,得知此事,挺身而出,搭陈追赶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追赶途中,雷建华所驾的摩托车在广园西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在人行道上的一名吴姓女青年受重伤。雷建华本人也受重伤,送院后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通知120到场急救,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按照交通事故程序进行处置。当晚9时30分许,白云区公安分局黄石街派出所已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高国辉、高志威(均广州市花都区人)。经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当晚在站前路抢劫事主陈伟锋手机的经过。 六部门联合确定真正死因 7月18日,白云区公安分局法医对雷建华的遗体进行了检验,确认雷建华“全身未见锐器致边缘整齐创口”,死因为钝性暴力致颅脑损伤死亡,可确定雷建华的损伤成因是车辆撞击形成,即交通事故。 由于该医院急救医生极不负责任地在雷建华的《死亡殡葬证》上下了“全身多处刀剌伤”的错误结论,致使个别媒体对雷建华的报道,误导了死者家属和群众。警方于7月21日和22日,在白云区公安分局法医已检验的基础上,再次由中山大学医学院法医和广东省公安厅、市刑警支队、市交警支队、白云区检察院、白云区公安分局的法医,在死者家属到场的情况下,联合对雷建华死因进行解剖鉴定,确认白云分局的鉴定结论,雷建华的死因是因驾驶摩托车摔倒造成严重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警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广州警方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雷建华见义勇为的行为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认同。7月19日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朱穗生委托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慰问了雷建华的亲属。该发言人同时表示,对雷建华在追贼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致死,深表惋惜。对该急救医生不负责任的行为,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