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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吱声扣车 皇姑更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1:35 辽沈晚报

  本报曝光了北站地区车辆管理所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拉车罚款行为后,对方表示马上改正;可皇姑区车辆管理所依然我行我素

  昨日,本报曝光了北站地区车辆管理所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拉车罚款行为。北站地区车辆管理所和主管单位沈河区车辆管理所的负责人昨日表示,将返回戴女士交纳的10元钱罚款,并赔礼道歉,停止拉车罚款的行为。

  本报关于拉车罚款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反映说皇姑区车辆管理所上街拉车行为更甚。

  吴先生

  一辆自行车被车管所接连拉走3次

  昨天上午,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向记者讲述相似的经历,其中大部分是关于皇姑区车辆管理所的,皇姑区的吴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有一次,吴先生的自行车放在存车处不见了,问了好多人才知道是被皇姑区车辆管理所拉走了,这次吴先生花了10元钱将车取了出来,可是不久之后,车又“丢”了,他又交了10元钱取回了车。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车第三次“丢”了,这次他找了两个朋友一同来到车管所讨说法,最后,吴先生没有交罚款就将自行车领走了。

  昨日,记者根据群众举报来到位于昆山路上的皇姑区车辆管理所,正赶上他们拉回一车自行车,一名“队长”短袖上衣已经搂到了胸部以上,剩下几个穿制服的也是衣冠不整,就在管理所门前的草坪上,八辆受到特殊照顾的自行车,杂乱地放在树阴下,只有一辆自行车孤零零地放在存车位上,“队长”告诉记者,“这是我们内部工作人员的自行车。”自己的自行车如此摆放,却要上街收缴别人“违章停放”的自行车……

  数一数

  皇姑车管所的收缴车已达130辆

  来到车辆管理所办公室后,记者称自行车在附近不见了,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以到管理所后面的车棚去认一下,如果交罚款可将车取走。记者来到车棚,车棚门前的两个沙发上躺着两名男子,看到记者后将头抬了起来,告诉记者,“先去办手续,然后过来领车。”记者表示要先看看有没有自己的自行车后,两人又重新仰面躺在沙发上。记者数了数,一共有130多台。

  在众多自行车里,一辆崭新的高档变速车吸引了记者注意力,在座位下面的车牌上记者看到上面赫然写着“某中学,483”的字样,车身上已经落满灰尘,相信这辆车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来到这样一个地方,一个疑问在记者心里形成,车主的身份已经非常明显,可是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不主动与车主联系。

  记者惊见

  执法者的制服竟分三种

  随即记者亮出了身份,“队长”马上找来一件“制服”穿在身上,他的动作让记者注意到其他人身上的“制服”,制服居然分三种,有的袖标上写有“行政执法”字样;有的袖标上写有“综合执法”;还有的写有“城管”字样。这位队长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会在长江街一带的一级马路上清理这些违章停放的自行车。他说,他们是受某部门的委托行使执法权的,但是这位队长却不能向记者出示任何文件证明他们的执法权。

  记者追问

  “执法者”的尺度为何不一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女士,她手上拿的并不是违章罚款的收据,而是一张手写的便条,记者试图采访该女士的时候,她却吞吞吐吐,随后记者在“队长”处了解到,这名取走自行车的女子是某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她的车是在长江街上被拉出来的,别人花10元钱才能取走的自行车,该女子凭着一张便条就将车取走了。

  从事执法首先要具备执法主体,皇姑区车辆管理所的执法主体是什么?他们声称是受委托执法,却不能出示任何文件证明自己的执法行为是正确的。拉车罚款的人都自称是执法者,可是他们具有执法资格吗?他们在执法的过程中能出示什么执法证件呢?拉车的时候他们没有任何登记,拉车罚款的款项最终去了哪里?这些“无人认领”的自行车又去了哪里?本报将继续对此事进行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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