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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先后强奸6名幼女被从轻发落判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4: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邛崃15岁少年高小波(化名)因缺乏家庭、学校的监管而迷上了淫秽录像,从2004年5月至今年5月竟先后9次对同村的6名幼女实施强奸。昨日,邛崃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高小波犯强奸罪,但因他是“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从轻发落,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按照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死刑,但高小波作案时未满16周岁,事发后能自愿认罪,并向法庭写了悔罪书,也向受害人杨小红(化名)作了民事赔偿,法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执法精神,决定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故从轻判决。 记者李逢春实习生董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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