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领导施压令煤矿被迫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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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0:59 人民政协报-民营周刊 | |||||||||
据报载,近日,内蒙古清水河县一位小矿主为保住自己多年来辛苦办起的煤矿,与煤矿所在地乡长的哥哥“站在天平上称了一下”,结果“轻于鸿毛”。 愤愤不平的小矿主无奈之下向媒体自揭黑幕:多年前投资的德胜煤矿在2001年曾出现过一次塌方事故,死了3个人;事后,煤矿所在地的乡领导、县矿办主任、县公安局长等一大堆人轮番施压,授意小矿主“私了”;“私了”的条件是:乡里出面“摆平”塌方事故,小
可别小看了这座年产量只有几万吨的小煤矿。据小矿主介绍,一个月下来就能赚四、五十万元,两年下来就是一个响当当的千万富翁。 如此成就的千万富翁正是那个原本和生意毫无瓜葛的乡长哥哥,而其付出的代价在账面上仅是和小矿主“交易”的区区1万元。 毫无争议,在这场所谓的交易中,隐瞒塌方事故,草菅人命,息事宁人,从法律层面讲,无论是乡领导、县有关部门,还是这位小矿主均“难逃干系”。但我们今天只想“攻其一点,不计其余”。 难道那个“哥哥”只因为是乡长的,就能凭借象征性的1万元,把多年办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市场把握能力的小矿主,一脚踢到局外。 我们忍不住想问一句:“乡长哥哥是多大的官?” 在我国政权结构中,乡镇是最基层的政府,按行政级别,乡长是比“七品芝麻官”还要小得多的科级干部;然而,在许多老百姓眼里,乡长就是掌管他们衣食的父母,能向他们的“顶头上司”村主任发布所有关乎家长里短的号令的大官。如此看来,乡长哥哥没啥级别吧?但又来头不小。在老百姓面前说声“我是乡长的哥哥”,谁不刮目相看。 但依笔者分析,乡长哥哥不过是一个符号,一个被扭曲了、被推到前台的代表。试想一下,不动声色一年下来就能圈得数百万之财,究竟谁有如此能耐?再看看整个事件的经过,乡长、矿办主任、县公安局长一个个权力人物纷纷粉墨登场,不吝唇舌和道具,所为何来? 按照潜规则,当地官员收取矿主不时“孝敬”的红包,风险既大,数额也有限;所以,在他们看来,最有效、最保险的做法就是直接插手采矿,乡长哥哥则正好“走马上任”,或者说窥视已久的乡长哥哥正好借势而上。收入的差距缘于占有资源的不同,而资源的分配不公是当前最大的社会不公。 不公的根源就在于“乡长”们的手在监督不力的转型社会中,可以不时地伸出来。 有些人习惯了“茶由浓喝到淡,烟由淡抽到浓”的惬意生活,可既然乡长哥哥开办的权力公司内幕被揭开,我们不妨就认真地查查,研究一下,怎样让小矿主有个和别人平等的竞争舞台,让市场经济今天的效率来源于一个公平的起点。 公培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