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离家作案 所住旅馆成分赃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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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4:39 法制晚报 | |||||||||
法院向旅馆发出司法建议:留宿未成年人 必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本报讯(实习生 哈建伟)两个十六七岁的未成年人离家后,住在旅馆半个月,在这半个月内,两被告人连续多次 向他人强行索要钱财,案发后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记者今日从海淀法院获悉,海淀法院已于近日对该旅馆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在今后如果发现有未成年人要求留宿时, 应主动询问其是否已征得监护人同意。 据调查,2004年11月26日至2004年12月3日,胡某、武某来到某旅馆住宿半个月,在此期间,连续4 次向中学生强行索要财物,价值6900余元,赃款均已被挥霍。法官经核实发现,二被告人在该旅馆住宿之前,曾向旅馆服 务人员出示过本人身份证,但服务人员还是允许其留宿且达半个月,并没有及时通知其父母和当地公安机关。 法院还建议,旅馆应建立与公安管理部门的便捷联系方式,发现有宾客留宿未成年人等可疑情况时,也应立即报告公 安机关。据悉,该旅馆已对此发来回函,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进行整改。 法官提醒 警惕未成年人利用旅馆犯罪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一些管理不规范的旅馆为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本案当中的未成年人,即将旅 馆当成了犯罪期间的栖身之地和窝赃、分赃场所。此外,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的过程中还发现,有些不法分子还利用旅馆场所 的隐蔽性和便利性等条件,引诱未成年人从事卖淫、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暑假已经开始,未成年人的户外活动逐渐增多,法官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关注孩子的社会交往情况,并呼吁广大旅馆服 务人员对那些出入旅馆的未成年人要给予特别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