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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关部门将以多种方式捕猎野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8:10 时代信报

  信报讯 (记者 曾诗) 自本报推出“捕猎为害野猪,为民除害”的报道之后,读者反映非常强烈,一些热心读者纷纷致电本报,详细询问了该活动的可行性,表示愿意参与此次公益活动,并且有一些媒体也对此表示关注。

  为读者释疑 打野猪是否有政策依据?

  在读者打来的热线电话中,一位姓李的读者向捕猎野猪提出了质疑,他说:“目前处于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的关键阶段,为什么还要捕猎野猪呢?”

  据记者了解,在重庆,对有害动物进行捕猎,是有政策依据的,在[渝(林)护20029号]文件《重庆市林业局关于预防和控制野猪、野兔、环颈雉等野生动物危害的通知》中规定:“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聚集区,确系种群数量较大,已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危害的,可以依法捕捉、猎捕。”

  该文件第二条明确写道:“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局部地区,野猪、野兔、环颈雉等‘三有’(有益、有科研价值合有经济价值)野生动物,如确系种群数量较大,已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危害的,可以依法捕捉或捕猎。”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捕猎野猪要有五个要素,即文件中规定的“五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种类、定数量、定方式,确定了五个要素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野猪进行捕杀。

  一位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认为:“对于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是众所周知的,但是自然界的各个物种是需要和谐共生的,任何一个环节过重,都表明生态仍然未达到和谐的状态。野猪过多,表明森林食物链中野猪的天敌豹子、老虎等数量的减少,这不能看作是生态环境变好的标志。”

  一位新浪网友的帖子则更为直接:“老鼠你保不保护?”

  野猪是否为害?

  一些读者在电话中问本报组织者,在重庆野猪是否为害到该捕猎的程度?

  本报在该活动初期就曾对巴南区的近十个乡镇进行调查,在该区接龙、跳石等镇确有野猪为害。

  其中,记者在巴南重庆天极旅业有限公司向巴南桥口坝林场提出的《关于剿除野猪隐患的申请》(后来该请示被桥口坝林场上报给巴南区林业局)中,记者看到:“在圣灯山,有一群野猪,这些野猪经常破坏地表,以树根为食,对公园内植被破坏极大,……更为严重的是,野猪还经常出没于旅游人行道及游客活动区域,且动作迅猛,性情凶残,经常对游客及工作人员虎视眈眈,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特申请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前往捕捉野猪,以消除野猪隐患。”

  在重庆市其他地方也出现了野猪为害的相关报道,在《重庆晚报》2004年08月10日一篇《野猪大闹南泉镇》的报道中说:“近段时间,成群结队的野猪将巴南南泉镇闹腾得鸡犬不宁——超过500亩农田被破坏,玉米几乎绝收!自由村村民张长炎说,由于野猪一般在晚上出没,所以还没发生野猪伤人事件。村民担心,按现在野猪啃苞谷的速度,今年的苞谷将颗粒无收。”

  在《重庆晚报》2005年04月14日题为《重庆大巴山野猪成患 自然保护局拟对其计划生育》的报道中,城口县厚坪乡云峰村就是常受野猪骚扰的村子之一。记者爬上海拔1800多米的云峰村,与村主任谭远兵一起“照野猪”。报道中提到:“这几天野猪正在过‘春荒’,饿得穷凶极恶,吃庄稼特别狠,必须通宵地守。……在每年野猪最为猖獗的五六月份,高音喇叭间隔半小时响一次,将音量调到最大,震耳欲聋。此外,他还准备了一背篼鞭炮,晚上不时点燃一个抛在农田里。”

  同样,在2005年06月27日《重庆晚报》题为《野猪围攻涪陵城郊,两农户被迫弃家而逃》的报道中说:“涪陵城区目前遭遇野猪群骚扰,该区荔枝街道办事处乌江村,是防止野猪进城的最后一道防线。人和猪战斗激烈,前些天一头小野猪被乱棍打死,同时有两户人家被野猪逼得弃家远走他乡。‘它们太凶!’陈云说,三门子一带40多亩地,被野猪整成了荒山。陈在超和罗成云两户人家,被野猪撵出了家门。”

  该报道中提到:“人猪开战,花果山农家乐老板陈开明对野猪忍无可忍。6月20日组织10多名员工打死了一头野猪。陈开明说,当天下午6点多,来了一群野猪,20多头。领头的是‘野猪妈妈’,重150公斤左右,其他的还很小,只有约20公斤。陈开明他们将最小的一头野猪包围起来,乱棍齐飞,然后一阵乱石,将它打死,猪头冻在冰箱里,供人解气。”

  并且,“涪陵区准备请武警出手,将该区荔枝街道乌江村的野猪杀掉一部分。乌江村的野猪最近活动频繁(本报6月27日曾报道),几乎每天都要下山‘打游击’,拱掉大量包谷,搞得村民夜不能眠。”

  据重庆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秘书长郑文鼎说,最近几年,重庆的野猪显著增多,不但毁坏庄稼,有时还跑到城里撒野。野猪繁殖快,保护价值不大,可以适当杀掉一些。

  本埠媒体《重庆时报》也曾报道过重庆巴南成群野猪下山毁庄稼的事件,报道中说:“每当黑夜来临,野猪们就从约1里外的林区内成群结队地‘进村扫荡’。‘有的时候四五个,有的时候七八个,他们一般都是一起行动,看起来吓人得很。’……最令村民头痛的是,野猪在播种和秋收季节活动尤为猖獗。有时,农民刚播下的种子当天夜里就会被野猪‘全歼’。秋收时野猪更狂,冲进刚成熟的苞谷林,将玉米秆“摁”倒,随后将苞谷啃食殆尽,留给村民的是一片狼藉。”

  将用多种方式捕猎

  一些读者问,是否必须用枪捕猎?在部分允许用猎枪捕猎得地区,可以采用猎枪,但必须制定详细行动方案,而且由有经验的专业猎手实施。而不允许使用猎枪的地区,则有其他选择。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专家提倡用绳套捕捉野猪,这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好方法。最近,家养野猪正在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养殖产业,野猪肉受到一些食客的青睐,因此捕捉的野猪可以交于农户家养。

  本报连线福建

  在报道发出的当天上午,福建省一电台致电本报记者表示,在福建泉州等山区县市,由于近年来环境保护较好,致使野猪大量繁殖,于是有很多野猪下山毁坏庄稼,导致农民正常生活受扰,看到本报的报道之后,欲通过电话连线的方式,让本报策划者对福建听众进行交流。是日下午,本报相关负责人在电话里,向远在福建的听众,详细讲述了这一活动的缘起、可行性及实施办法。

  据悉,福建近年来各类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福建省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自然保护区内群众的生产生活却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如何破解生态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福建新华网记者曾对闽西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的采访中发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撞车”。(据新华网福建频道消息)

  在梅花山自然保护区,满眼都是绿色,森林蓊郁,野猪、猕猴、豪猪、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的活动踪迹随处可见。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保护区内尤其是核心区内群众的生活却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许多村民的收入逐年大幅下降。据统计,保护区内群众人均年纯收入在800元以下。

  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保护区成立前,当地群众的收入主要是靠林业及相关产业,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65%-75%。保护区成立并全面禁伐后,村民收入全靠毛竹。由于财政不宽裕,当地无力扶持保护区内的竹农发展生产,导致竹林可经营面积缩小、质量差、效益低。以连城县莒溪镇为例,这个镇在保护区内的竹林面积达8万亩,每亩年收入比以往减少105元。

  另一方面,随着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的逐渐增多,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竹林的危害也日益加剧。据不完全统计,野猪、猕猴、豪猪等每年危害水稻面积2200余亩、竹林39000多亩,每年因此给当地群众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20多万元,太平僚、池家山等行政村,每年的竹笋、水稻被山猴、野猪毁坏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60万元之多。

  因此,在福建的一些地方,对种群数量过大的野生动物,政府出台了捕猎的相关文件。2005年5月,福建泉州出台了《调控野猪种群数量,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的实施意见》,该文件规定泉州大山区、偏僻林区,野猪肆虐地方的农民因护农需要猎捕野猪,可以依照公安部有关规定,申请配置猎枪弹具,并且政府将统一组织捕杀野猪,由财政补贴钱购买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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