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04件走私文物“劫后余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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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1:09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大连海关将查获的6704件文物移交给辽宁省文物局。这次移交的文物是大连海关自1999年至今查获的,主要有瓷器、青铜器、古生物化石以及大量的古钱币和邮票、票据等。其中,青瓷印花碗、荷花瓷盆以及铜鎏金释迦佛造像等15件为三级文物,另有多件文物为日本侵华的罪证,主要涉及钱币、明信片、邮戳以及地图、勋章、牌匾等。 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文物保护法和海关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文物出口或个人携带文物出境,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文物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出口许可证后才能出境。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 此次移交的伪满洲国时期邮票实寄封,其中有贴伪满洲国票加盖“中华邮政”实寄封118件;贴伪满洲国“日本之兴”票加盖“中华邮政东北暂用”实寄封13件。反映日俄战争的写真帖、日本军国主义大将乃木希典亲笔字画等11件,铸有“支那事变纪念章”“昭和拾贰年上海派遣团纪念章”字样侵华战争的纪念银币2枚,都充分证明了当年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政治、文化、经济各方面的侵略。 大连海关有关负责人在移交仪式上表示,打击走私是海关担负的重要职责之一,大连海关监管范围包括辽宁省的大连、鞍山、本溪、营口、丹东、盘锦六市及其所辖区域,打击走私文物的任务非常艰巨。据统计,自1999年至今,大连海关通过旅检和行邮渠道共查获文物走私案件41起,其中走私犯罪案件5起,查扣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2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此外,还在现场查扣了数千件一般文物和民族民俗文物,不仅沉重地打击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国家的尊严,保护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据了解,这是大连海关组织的第四次文物移交活动。去年10月,大连海关向辽宁省文物局移交了在两起走私文物犯罪案件中查扣的190件走私文物。图片说明:辽宁省文物保护专家组专家现场对部分文物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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