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残忍杀死情人后抛尸厕所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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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2:00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翁玉婷 巫光清) 为了4000元的债款,梅州一村民残忍将情人杀死,而后还制造了入厕溺亡的假象。记者昨日从梅州市中级法院获悉,陈福兴因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14.4万余元。 今年54岁的被告人陈福兴是五华县一村民,自2003年底开始与同村的妇女刘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先后两次借钱给刘某,共4000元。后陈福兴多次要求刘某偿还欠款,但刘
今年4月23日晚上7时30分,陈福兴自带一条绳索,偷偷摸摸地到刘某家的猪舍处,约刘某见面,先与刘某发生关系,后趁刘某不备,用绳索套住刘某的脖子,双手用力拉住绳索将刘某勒死,将尸体抛入刘家茅房里。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陈福兴事后还故意将刘某穿的其中一只鞋放至茅房的池桥上,另一只则丢在厕所里,制造刘某掉进厕所溺死的假象,后将厕所门关上,逃离现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