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进口三类装修产品须有3C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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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5:3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姚正华实习生张意梅通讯员戴群艳李晓春陈营欣)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规定,自8月1日起,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器、混凝土防冻剂等三大类装饰装修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其中,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样品,以成品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产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产品可以申请3C免办证明。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从8月1日起,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办理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器、混凝土防冻剂等三大类装饰装修产品的进口报检手续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3C证书。此外,企业在进口一些容易与上述产品混淆的装修装饰材料时,可预先自愿到深圳检验检疫局进行确认,以便节省通关时间。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姚正华实习生张意梅通讯员戴群艳李晓春陈营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