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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改革输赢都要说清楚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7:01 成都日报

  (胡眉岩记者晨迪)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可以让当事人服判息讼,让一个案子得以顺利执行,也体现了法官的智慧、才思以及公平、正义等理念。在昨日召开的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成都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对2003年以来全市民商事裁判文书存在的主要问题予以梳理,并提出了改进指导意见。

  裁判文书现状不够规范

  中院民二庭表示,近年来,他们在审理上诉案件的时候,发现一部分裁判文书存在客观上不够规范等问题。比如:不能平衡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强化一方当事人的意见,给人偏袒一方、厚此薄彼的印象;说理不透彻,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裁判主文不明确,如在违约金给付问题上,对计息标准、计息时间等要素表述不全,造成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不分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统统称为本案诉讼费,使当事人对收费明细不清等。

  裁判文书重要规则说理透彻

  中院民二庭提出,充分说明裁判理由,这是裁判文书制作的重要规则,为了保证裁判是合理的,法官必须为裁判提供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理由。其次,贯彻公开和透明原则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公开就是要做到实事求是地向当事人和社会展示诉讼的主要过程等;还要注重效率,实行繁简分流;最后在文书的制作上,一定要做到格式规范、技术规范、用语规范。

  成都中院民二庭的周努庭长表示,裁判文书的读者是当事人和公众,对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改进,有利于当事人弄清楚自己案件的来龙去脉,知道自己输赢在哪里,也让加强了法官和社会公众的沟通。总之,是对老百姓负责。(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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