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实心墙变栅栏门 邻居隐私没保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7:55 扬子晚报
  南京市民王先生和未来的邻居一同携购房合同来到报社,反映他们买房后的烦恼。王先生说,去年4月,他在广厦(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四季阳光花园B区10楼的一套期房,该楼总共为11层,当初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上约定,他的房屋面积为97.69平方米。本月6日,开发商通知他可以去办理交房手续。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中的“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的标注,他家北阳台与邻居家的阳台之间本该是以墙体相隔,然而8日王先生在现场发现,10层以上住户间的隔墙已变成了一扇铁栅栏门,将来两家不仅能一览无遗地看到对方阳台,且因阳台都连接各自的次卧室,若不拉窗帘,对方卧室的一举一动都能看得很清楚。为此,他们在现场向售楼处的人员反映,对方答复说工程是按照施工规范设计施工的,只能这样了,如果不满意可以办理退房手续。王先生等业主非常气愤,当初他们在购买该楼盘时,考虑到开发公司也是家知名的大企业,没想到竟会出现这样的意外。为此,他们希望开发商能履行当初的购房合同,将北阳台的门恢复成实体墙。结果开发商却又称这道门是消防通道,不可能再恢复。

  记者多次与广厦(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后,29日下午,该公司法律顾问曲律师答复说,购房者所指的北阳台实际是公共消防通道,它作为建筑的公共部分并未计入购房者的实际面积,国家在消防通道的设计方面有强制性规定,其中,10楼以上居民楼必须设置消防通道,且消防通道相连的两户不在同一个单元,在发生险情时,双方还可通过对方的通道逃生。关于商品房“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的问题,公司做得的确不够完善,因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套型图”均为缩印件,10楼以上的“套型图”直接套用了19楼标准层的图样,如此的确容易使购房者产生误解。为此,公司已与购房者开过几次协调会,希望能得到他们的理解。张一凡
实心墙变栅栏门 邻居隐私没保证(图)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