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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关卡严防“盐”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0:50 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29日讯(记者 江翡翡) 腌菜至少腌制半个月以上才可食用;食堂食盐要专人集中采购……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近期亚硝酸盐频惹祸,由此引发的中毒起数和中毒人数已列化学性食物中毒之首。为此,市卫生局今天紧急下发第13号安全警示,设四道关卡彻底杜绝亚硝酸盐中毒。

  市民要严把“使用关”。警示首先指出,消费者要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加碘食盐,千
万不要购买私盐,不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腌菜必须腌透,至少腌制半个月以上再食用;不饮用“苦井水”及“蒸锅水”。

  单位食堂要严把“采购关”。针对集体食堂是亚硝酸盐中毒的高危地带这一现象,警示特别要求,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必须专人、集中采购含碘食盐和食用碱类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碱)和粗盐,严防亚硝酸盐类产品进入餐饮加工现场。

  使用单位要把好“存放关”。生产加工腌制畜、禽肉类制品的单位,亚硝酸盐在使用、存放过程中必须专人负责、专柜保管,盛放容器要在显著位置明确标示,并建立严格使用登记制度;严禁亚硝酸盐与食盐、小苏打等混放或邻近存放,防止误食中毒。

  生产企业要把好“警示关”。市卫生局要求,亚硝酸盐生产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特别要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安全注意事项等警示性内容。此外,要加强成品库管理,严格出入库登记,严防产品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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