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烘干房试打火机 烧45万元获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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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4:1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文弈)在烘干房试打火机,16岁少年小李“惹火烧身”——因烧掉45万余元的财产,前几天被集美区法院判刑两年。 小李来自贵州省,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四处打零工。案发前几个月,经老乡介绍到厦门鑫盛达保利龙制品有限公司打工。2月2日下午,由于天气阴冷,小李像往常一样将自己冼完的衣物带到工厂烘干房内烘干。小李坐在一旁等着一件一件衣物烘干时,甚感无聊,突然想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