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妇女竟得“不孕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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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7:54 东方网-劳动报 | |||||||||
明明是已经怀孕的孕妇,医院竟然给其下了“不可能怀孕”的判决书。日前,宝山法院就孕妇沈某状告某门诊部达成调解协议,该门诊部返还沈某医疗费4000元。 某民办门诊部常年在广告中自称以治疗不孕不育症为特色。今年3月31日,沈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这家门诊部,想检查一下自己为何结婚一年了还没怀孕。该门诊部的医生给沈某检查、化验后,就确诊其患有不孕症,说不可能怀孕,需要长期在其医院治疗。按照医嘱,
6月初,沈某向宝山法院起诉,要求门诊部返还医疗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4000元。 薄萱 月关(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