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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妇女竟得“不孕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7:54 东方网-劳动报

  明明是已经怀孕的孕妇,医院竟然给其下了“不可能怀孕”的判决书。日前,宝山法院就孕妇沈某状告某门诊部达成调解协议,该门诊部返还沈某医疗费4000元。

  某民办门诊部常年在广告中自称以治疗不孕不育症为特色。今年3月31日,沈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这家门诊部,想检查一下自己为何结婚一年了还没怀孕。该门诊部的医生给沈某检查、化验后,就确诊其患有不孕症,说不可能怀孕,需要长期在其医院治疗。按照医嘱,
沈某在其后一星期内到该门诊部治疗并花去医药费4千余元。4月26日,沈某又到另外一家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为已经怀孕,并且其怀孕是在3月31日之前。也就是说在沈某被门诊部确诊为患不孕症时实际已经怀孕。这下沈某震惊不小,遂找到门诊部理论,门诊部虽然承认自己误诊,但一直不作进一步的赔偿等表示。

  6月初,沈某向宝山法院起诉,要求门诊部返还医疗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4000元。

  薄萱 月关(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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