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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招生搞联营皆为骗钱 一生意人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7:5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龚述顾玉梅实习生姚勇强)做生意亏了,为还债走入“偏门”,钱到手了,却犯了罪。

  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袁秋菊仍以诈骗罪获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赃款29.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初,袁秋菊做生意时,欠下数十万元债务。2003年7月,袁秋菊谎称自己认识某学院副院长,可以搞到“点招生”名额,送孩子上大学,以交手续费、学费为名,分3次骗得东西湖居民肖某8.5万元,后归还1.5万元。

  2003年3月8日,袁秋菊与武汉某厂签订镁金属加工联营协议,再以该厂名义,从另一公司骗得价值42万元的镁锭,低价抵给他人还债。去年6月4日,此骗局穿帮,袁秋菊被抓。此时,肖某也向警方报了案。去年底,袁秋菊被青山区法院一审判刑11年后,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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