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手机没取 被卖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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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8:26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朱明宇)李女士近日找到手机的维修凭证,想取回手机,但手机已被对方卖了。 2月6日,李女士在三好街附近的一家维修部里维修手机,不甚将维修小票丢了,之后手机一直没取。
“最近,我偶然找到了凭证,连忙去取手机,但负责人却说把手机卖了,还说责任在我,称保留手机只有1个月时限,保留2个月已经是照顾我了,这说明我不想要手机了。”李女士说,“虽然我事隔半年才去取,但对方也没有权利卖啊!有保留手机时间的法律规定吗,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据该维修部负责人说,“这种情况我是头一次遇到,她两次修手机的150元维修费没交,卖手机只是想收回这笔费用,我可以为她提供一款相同的手机。” 该负责人承认,“维修单上的确没有注名时间,以后我要多加注意才行。” 沈阳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维修部修手机过程中,只有修理义务没有销售、变卖手机的权利,所以对方已侵犯了李女士的物权,李女士可持有效证据到工商部门投诉。 该工作人员还说,如果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李女士没有及时来取,对方有权适当收取保管费;如双方没有约定,李女士可随时到维修部取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