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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卖查封财产公司老总被判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9:56 生活报

  本报讯在法院查封期间,竟擅自将查封财产卖给他人。近日,哈市南岗区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一投资公司董事长尹某有期徒刑一年。

  2004年1月14日,哈市中级法院对黑龙江鑫圣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信保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尹某与哈市道里区群力乡友谊村村委会返还投资款纠纷一案做出民事裁定,将尹某所有的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02号等地的五处房产查封,并明确告知其在法院查
封期间不得转移、变卖、抵押上述房产。判决生效后,群力乡友谊村村委会向市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于2004年6月21日向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当年10月28日,尹某擅自将一处查封房产卖掉,将所得房款据为己有。

  南岗法院审理后认为,尹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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