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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交锋——检还是不检,这是个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0:23 宁夏日报

  今年6月,黑龙江省对《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进行了修订,保留了原《条例》中规定的“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等内容。

  黑龙江省卫生厅基层卫生和妇幼处处长姜相春说,此次《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修订意味着恢复强制性婚检,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今后仍要接受婚前医学检查,除艾滋病、
梅毒、淋病、麻风病等四项必须检验外,其他各项仍按自愿原则,由新人自己选择。

  而早在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将强制婚前检查改为自愿婚检。

  黑龙江恢复强制婚检引发了争议。

  黑龙江恢复强制婚检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对此抱以关注的人们,迅速分解成两大阵营,正方支持恢复强制婚检,认为这是对后代负责的一种表现;反方则认为,婚检多是走形式,恢复婚检只是给收费找了个借口。

  交锋一

  正方:婚检是对后代负责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妇保医师陆琴介绍,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检查,将诸如法定传染病、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精神病、重要脏器的疾病等几类疾病控制在婚姻之外,对生育下一代有很大的帮助。自从国家取消了强制婚检后,前来检查的夫妻明显减少,近两年传染性疾病出现蔓延趋势,特别是乙型肝炎、梅毒等母婴传播性疾病显著增加,严重影响了孕产妇和胎、婴儿的健康。而婚前保健和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预防先天性疾病的重要措施,是遏制缺陷儿出生的重要一环。

  反方:婚检不如孕检实际

  已经是准妈妈的马女士表示,她和丈夫在结婚前没有进行婚检:“婚检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我觉得婚检在降低出生缺陷方面有被夸大了的嫌疑。未必所有的问题都能通过婚检被查出。毕竟是为下一代的健康考虑,那么婚检还不如孕检来得实在。”

  交锋二

  正方:婚检的考虑非常全面

  陆琴医师介绍,婚前医学检查包括胸透、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的筛查等9项常规辅助检查;遗传病、现病史、生殖器官检查等体格检查和包括艾滋病等方面的特殊检查三大部分,其中常规检查和体格检查是必查项目,特殊检查是自愿项目。

  银川市婚检收费女性为92.10元,男性为68.10元。

  婚前检查全面、彻底,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可能导致婚姻或生育问题的出现。

  反方:婚检应有政府买单

  一部分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不进行婚检,一些疾病不能及早预防,可能会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但收费过高、不方便、时间规定太死等诸多原因,还是会把大部分新婚夫妻挡在婚检门外。有的市民建议,婚检应该进入社区卫生站,便于市民就近接受检查。另外,婚检规定在结婚之前,这让忙于婚礼的小年轻们措手不及,如果婚检时间也可以推迟到婚后,避开结婚前的忙乱期,可能效果会更好。大多数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婚检应该由政府买单,毕竟在收入不是很高的今天,百十元的婚检费用,很容易把一部分群众拒之门外。

  交锋三

  正方:客观的退步体现了主观的进步

  一位自治区政协委员表示,从法律的角度看,黑龙江重新开始实施强制性婚检是一种退步的表现,但从社会意义上讲,这是有利于社会发展和人口优生优育的大好举措。

  反方:这样的改变缺乏公信力

  公务员黄先生表示,国家的法律一经推出,就应该具备很强的权威性和不可逆转性,如果实行了仅2年的法律即被某一地方更改,那法律的威严公信力何在?恢复强制婚检,还应该谨慎行事。(本报记者 秦磊)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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