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被酒精烫伤4小时后才去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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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20:2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昨晚9时许,一名顾客在六里桥附近的一家火锅店里吃饭时被酒精烫伤。 昨晚11时,据伤者的女儿宋婕介绍,她们一家五口当晚在该火锅店吃火锅,服务生换锅底时从装固体酒精的罐子里引火,失手把灼热的酒精滴到了母亲的膝盖上,她母亲的膝盖都肿了。“店里无人出面解决此事,我们都等了快四个小时了。”直至今晨零时许,店方才派店员带宋女士和她母亲去医院治疗。
今天上午,火锅店负责人李经理表示饭店已给伤者道歉,并负担了医疗费用。至于为何事发后四个小时才陪伤者去医院,李经理否认对其置之不理,可能是双方当时沟通不力所致。 作者:张学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