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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劝”下跳楼男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1:07 辽沈晚报

  该男子被撞伤后没得到及时赔偿,交警现场为他讲解法规45分钟

  因为不了解新《交通法》,一中年男子竟因被撞伤后没得到及时赔偿,而跑到沈阳市东陵区交警队对面的6楼楼顶上,欲跳楼自杀。昨日上午,沈阳市交警支队和东陵区的交警先后赶到事发现场,了解了男子被撞原委后,交警们耐心为男子讲解新《交通法》,劝说男子45分钟,男子最后把手伸向了交警。

  现场

  交警45分钟劝下轻生男

  “你先别激动,你得相信我们执法部门!”昨日上午10时30分,沈阳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干事李成站在东陵区文化东路75号6楼楼顶的平台上,对站在平台边上的男子说。道路上和小区外已经围满了人,民警们正在疏散小区楼前楼后的人,该路段也被暂时封闭,东陵消防队的高架云梯车在楼前待命。

  小腹还缠着一块白纱布的中年男子可能有些累了,干脆坐在了平台边上,两条腿在六楼的窗户上方耷拉着。

  “你别这样,太危险了,我们一定会帮你的。”李成说。

  男子手里攥着医院的诊断书,回头看了李成一眼,说:“你能帮我吗?我被人撞伤快一个月了,怎么就没人来管我?应该有人给我赔偿,为什么要我自己掏钱看病?”

  “我能帮你,你快转过来。你听我给你讲讲新的《交通法》,你一定会得到赔偿的,撞你的人要是不赔,谁都不会答应!”李成说。

  男子这才转过身子,把腿抽回来,但还是不离开屋檐,“撞我的那人什么时候能赔偿我啊?”

  “东陵交警大队已经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了,你不是看到了吗?撞你的铲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全部的医药费都得由肇事者来赔偿,暂时你先垫付着。你把诊断书、治疗的单子全留着,到时你们双方同意,交警部门可以帮你协调,协调不成法院也会为你撑腰的!”李成说。

  李成的话显然打动了男子,男子不再往平台边移了。

  “你家还有妻子和小孩吧,多为她们想想,等你病好了,肇事方会给你赔偿的,你先把手伸过来!”李成说。男子慢慢地把手伸了过来,几位交警保护着他,从楼梯上走下来。这时,已经是11时15分了。下来后,男子忍不住捂着脸大哭起来,李成和其他交警仍在旁边劝说。

  交警

  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解决问题

  随后,在沈阳市交警支队东陵大队,记者见到了负责处理欲跳楼男子卢某案子的刘忠贵副大队长,他向记者出示了7月2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上面写着:“7月2日18时30分,东陵区马官桥路口南,铲车撞伤正常行走的卢某。肇事司机贾某负全部责任,卢不负责任”。

  “责任认定书写得很明白,双方也都看清楚了,卢某应该放心,现在他只是自己先垫付医药费,等他的骨折治疗好后,双方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我们就可以给予调解;如果调解仍达不成协议,卢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赔偿由法院来裁定!”刘副大队长介绍。

  “卢某不太了解新《交通法》,仍然用老法规的思维来看问题。”在办公室里,交警们仍在给卢某做思想工作。

  刘副大队长最后说,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都是依法办事,法律法规中已经体现了同情弱者的原则,工作中他们也尽力这样做。他觉得像卢先生这样做的人极少,也提醒市民,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解决这类问题,如果造成不良后果,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将会受到拘留等处罚。

  对话轻生男

  “以前我不了解《交通法》”

  昨日上午11时20分,经过交警们的劝说,手里拿着骨科医院诊断书的卢某已经平静下来了。

  记者问:你腹部的伤好了吗?

  卢某:没有,医生说左边的肋骨撞骨折了,我身上好几处都伤了。

  记者:你以前有没有找过肇事人和交通部门请求帮助?

  卢某:我伤得这么重,没法去找。

  记者:你不知道这种过激行为可能会违法?

  卢某:当时我头脑很乱,顾不得那么多了,不过我很感谢交警的帮助……

  记者:现在你如何看待你的案件?

  卢某:以前我也确实不了解《交通法》,就是希望能尽快得到赔偿,有点钻牛角尖,现在心态好了些,才听明白。

  记者 李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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