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人称超市指其偷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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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1:35 新京报 | |||||||||
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并赔偿1.9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身患糖尿病的魏女士,称其在百佳超市被保安当众指责撕破一包口香糖未结账,受到精神打击而住进医院,遂将百佳超市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并赔偿1.9万余元。昨日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顾客称结账时被指偷糖吃 魏女士的律师称,今年3月15日,魏女士到东城区中粮广场百佳超市购物。上午10点多,她结账走出通道时被超市一保安拦住,保安拿出一块长条包装的口香糖对她说:“我盯着你很长时间了,这包装里少的糖是你偷吃的1男子的呵斥声引来了不少人围观,魏女士的脸立即红了起来,她解释说自己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不能吃糖。 魏女士的律师说,尽管魏女士一再声明没有偷吃糖,但该男子仍抓住她不放,并带她到监控室看录像,却没看到任何证明魏女士偷吃糖的记录。魏女士被气得浑身发抖,第二天便住进了医院。 保安否认指责顾客偷糖 百佳超市的代理人方宇律师否认魏女士的指控,他说,在监控录像中,保安发现魏女士将口香糖外包装撕开,立即将她拦住,并没有指责她偷糖吃。昨日,当事保安也称自己没有说魏女士偷糖。方宇认为,不能证明魏女士的发病是由生气引起的,其住院与当日之事无关。魏女士也不能证明自己的名誉权遭到了损害,因此侵犯名誉权的诉讼不能成立。 保安当庭播放的当日监控录像显示,魏女士三次出现在同一个柜台前,并将货物拿起放回,该保安说,魏女士此行为很可疑。随后,他们在货架上发现了一包被撕开外包的口香糖,认为是魏女士撕开的,于是将她拦祝但是监控录像中,没有记录到魏女士将糖放进嘴里,或者损坏外包装的动作。 庭后,记者询问被告如何证明口香糖是魏女士撕开的时,方宇拒绝回答;当事保安表示,是根据经验判断。 昨日,东城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