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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播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5: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冒用逃犯身份证自投罗网

  本报讯(赵侃万飞记者余勇) 遂宁一通缉犯上火车前企图用他人身份证蒙混过关,岂知身份证主人亦是逃犯。遂宁铁路公安在例行检查时,将其挡获。

  7月26日上午8时40分,达成铁路公安分处遂宁车站民警在对过往旅客进行车票来源调
查时,发现一男子表情极不自然,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身份证显示该男子叫张建,是遂宁市中区老池乡人,但他在对家庭成员详情进行描述时却支支吾吾,车站民警经与遂宁市公安局联系查明,张建因涉黑、故意杀人被网上通缉,已于一月前被抓捕归案。

  见谎言被戳穿,该男子终于如实供述真名张志平,2003年5月14日晚,他伙同陈军、胡果等人在老池乡将张荣打死,被列为网上逃犯。被抓后,张志平说:“我心里终于踏实了,一天到晚东躲西藏确实太累了!”目前,张志平已被移交遂宁市船山区公安分局。经讯问,张志平交代,“张建”系其同村小学同学,至于张建的身份证怎样到了张志平手中,警方正在进行调查。

  隆昌:特大犯罪集团覆灭

  本报讯(卿树良彭剑勇记者高冰洁) 近日,隆昌县法院对黄培奎特大犯罪集团9名被告人一审宣判:团伙老大黄培奎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团伙骨干谢德旭、洪泽祥、张健、洪少波分别被判刑13年至5年不等;汪军等4人被判缓刑和拘役。

  今年2月,隆昌警方成功摧毁一个“一条龙”抢劫、抢夺、盗窃作案的特大犯罪集团。经初步查实,该犯罪集团管理有序,组织严密,在刑释人员黄培奎、骨干谢德旭等人的操纵下,统一吃、住、行,统一“制服”,就连作案工具、凶器都是统一购置,先后实施盗抢作案近30起。

  挪用公款经理获刑13年

  本报讯(王杨记者田富友)筠连县丝绸公司原经理赵友江,因挪用公款2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近日被当地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了解,2002年,筠连县丝绸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向公司职工和社会公众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同年12月,时任该公司经理的赵友江以公司名义向苏某借款20万元,赵收款后未入公司财务账,而用于个人挥霍。2003年5月,丝绸公司又向苏某借款2万,同年8月,赵以苏某的名义从公司财务科领出这2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同年6月,赵还以公司名义向苏某借3万元并私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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