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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鬼火”骗钱三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5:33 半岛都市报

  本报8月1日讯 近日,崂山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3月31日,王某伙同他人借租住房屋的名义窜至四方区水清沟一居民家中,王某以看风水为名让房主准备一个茶叶桶倒满水,后趁房主不注意将金属钾倒进水里,金属钾遇水迅速燃烧,王某便谎称该房主家中近日会有“火光之灾”,让房主将一沓百元大钞用纸包好压在茶叶桶上,后趁机调包逃离现场。王某利用此方法,先后在大麦岛、西韩、大埠东等地的居
民家中作案,共获赃款近3万元。

  (尚政涛 任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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