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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抢435元被判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5:33 半岛都市报

  本报8月1日讯(记者刘纯来 通讯员 张燕)去年11月,来自济宁的打工者黄某伙同李某(另案处理)持刀窜至城阳流亭某村外来打工者李某等人的租房处,进屋后采取威胁、揪耳朵、卡脖子等方式,抢去李某335元现金。尝到甜头的黄某又伙同奚某(另案处理)抢劫程某100元现金。后黄某被民警抓获归案。近日,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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