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女干部照顾辖区孤老六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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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6:52 重庆晚报 | |||||||||||
孤老李远洋家住下浩居委会葡萄院42号。1998年,该居委会干部李嘉得知76岁的李远洋无儿无女,孤身一人,生活极其艰难,劝他到福利院安度晚年。因怕失去“自由”,李老不愿去。 第二年,李老因意外左股骨摔断,半身瘫痪,生活艰难。此时,李嘉离婚带着小孩,经济十分困难,仍凑钱四处为李老求医,并主动担当起了照顾李老的责任。 六年来,李嘉每隔两天就到李老家,倒痰盂,拖地板,收拾屋子,给老人做饭。“我一周给他洗一次衣服,包括他的内裤。”李嘉称李远洋老人家,她说,老人家经常大小便失禁,衣服特难洗,每次泡在盆里,水都变成了绿色。 去年底,居委会人员调整,南坪一物管公司承诺给李嘉每月工资800元,“比现在高一倍。”考虑到不便照顾老人家,李嘉仍留在了居委会。“人都有老的时候,抽空照顾老人家,算是积点德吧。” 在李远洋眼里,不是女儿的李嘉胜似女儿。“要不是女儿的照顾,我早死了好几回了。”李老说,腿摔断后,女儿每次看他,都要带去他喜欢吃的烧白,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后才走。 怕他一个人呆在家里闷,女儿还从自己家里给他搬来一台电视,让他打发时间。“家里的柜子、凳子、碗筷,全是女儿弄来的。我只晓得她是居委会干部,一直喊她女儿,把女儿当成了她的名字。碰到她,是我前世修来的福气啊!” “我原以为两人是父女,问李老头,孝顺女儿叫啥名字,结果他说不晓得。”刚搬来不久的邻居夏婆婆说:“活了78岁,第一次见到这样糊涂、有福气的老汉。” 记者 向 军 文/图 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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