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 依法拆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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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7:45 潇湘晨报 | |||||||||||
当面陈述:并非拒不搬迁 昨日下午4时,在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宣布听证会纪律后,拆迁人湖南百盛企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开始发言。他说,经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在都正街、和平巷、千总巷地段依法拆迁,绝大部分住户积极配合支持,但和平巷113号住户倪鹤云以种种理由拒不搬迁,致使拆迁人员多次上门都达不成协议。 被拆迁人和平巷113号住户倪鹤云委托代理人说,倪鹤云并非拒不搬迁,而是认为拆迁人没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际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从未进行过任何实质性的协商。“百盛”仅在5月18日下午与拆迁人家人协商一次(倪鹤云未授权),5月19日即出分户评估公告。 争论焦点:是否应该裁决 拆迁人委托代理人说,和平巷113号房屋一栋,系砖混结构,1994年建成,产权面积为74.82平方米。另有违章建筑1.26平方米和三层临时搭建建筑12.08平方米未计产权。因拆迁达不成协议,后由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持,经长沙市公证处对分户评估单位采取抽签方式进行现场公证抽签结果,由湖南广联评估有限公司对和平巷113号住户倪鹤云私有房屋实施分户评估,评估该户整栋价值为158319元。住户倪鹤云不接受分户评估结果,要求被拆迁房屋要按每平方米6000元计价,而且违章建筑和临时搭建建筑面积要按正常产权面积计算。基于这些事实,申请裁决。 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说,“百盛”提交的资料部分失实并存在不足。比方说,三层变为两层,层高2.9米变为2.8米。并且无技术报告,公示后未进行现场说明。倪鹤云并未正式提出过补偿计价标准。因此,要求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驳回拆迁人的裁决申请。 依法拆迁:希望双方协商解决 与会听证代表认为,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已逐步走上依法、依规、依程序拆迁轨道。 有的代表认为,听证会使拆迁主管部门充分听取了拆迁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有利于拆迁工作的公开公正。有的代表认为,通过本次听证会,拆迁人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与该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协商情况、申请裁决理由进行了说明,被拆迁人对其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也有代表认为,被拆迁人提出的超过分户评估价格的补偿要求不能支持。 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本次听证会符合法定程序,为拆迁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公开公正的说话平台,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听证会后,希望双方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地进行协商。 本报记者 斯茅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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