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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上“松”字写成了“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06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松”字有繁简之分,但意义大相径庭。日前,因墓碑碑文上“松”字的繁简而引起争议的陵园和死者家属都接到了一审判决结果:不支持死者家属撤换墓碑、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去年7月,陈某为故去的丈夫在上海市青浦区某陵园购买了一处墓穴,该陵园提供了一套设计方案并要求亲属提供碑文字样,亲属则把碑文内容以简体字的形式提供给了陵园,陵
园的打字人员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把简体字转换为了繁体字,随后陈某将亡夫安葬。后来,陈某发现,“松”虽有繁简之分,但意义是不同的,繁体的“松”字仅有松散、松懈、放松、宽松、膨松之意,跟“紧”相对;而松树的“松”则没有繁简之分。杨家三兄弟名字中依次有“松”、“柏”、“青”三字,取“松柏常青”之意,现在竟“松散”、“松懈”了,非常不吉利。双方由此产生纠纷,死者家属将陵园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陵园表示自己使用的是“word2000”文字处理软件,字体库为GB版的TRUE-TYPE中文字库,“松”字的繁简正是通过上述软件由计算机自动转换得来的;且死者家属在转换后繁体的《碑文内容确认书》上曾有签名,自己在这件事上一无过错,二已尽了合理注意,自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原告则主张自己在确认书上的签名属于“重大误解”,是出于对陵园特殊行业的信任。

  青浦法院审理后认为,“重大误解”的说法缺乏相应依据;双方的承揽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均依约履行了该承揽合同;原告方要求重做,但未提出被告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证据。据此,法院做出了如上判决。武春华徐进(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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