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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起纠纷 法庭现场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1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尹超 王辉)从即日起,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要专人专办,法庭上门、快立快审。昨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与省消协联合设立的“消费者维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这是我省首家专办有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法庭。

  该法庭成立后,省消协将向碑林区法院推荐法律专家作为特邀陪审员。“消费者维权法庭”试点成熟后,将在全省推广。

  碑林区法院副院长贺贵宝介绍,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已不满足于仲裁或调解,更多选择诉讼。经省消协与碑林区法院商讨,组建“消费者维权法庭”对消费纠纷类诉讼案件进行专项审理。根据具体内容,将采取“巡回法庭”或“合议庭”两种方式。“消费者维权法庭”的程序简单、便捷,专门配备一辆汽车作为“巡回法庭”,进行现场受理、现场立案、现场审理、现场裁决。

  碑林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靳凤玲说,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后,可先向省消协反映并要求调解,调解无效或双方不愿调解的,可直接向“消费者维权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审理。消协在遇到疑难案件时可以直接告知法院。“消费者维权法庭”会直接上门立案办理,这也是借鉴此前该院已有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专项法庭形式,从“坐堂办案”到“上门问案”的拓展性尝试。此外,法院还专门为此法庭合议庭配备“精兵强将”,由副庭长靳凤玲担任审判长,两名优秀审判员担任合议庭成员。

  另据悉,省消协还招募百名执业律师组成“维权律师团”,为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并设立维权援助基金,用于支持受损害消费者的维权诉讼。近日,该“维权律师团”将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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