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仪器被损坏当班人每人罚四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09 生活报

  本报讯 哈市一家公司仪器被损坏,结果当班三名工人每人被罚了400元,其中一人调离原岗位。

  据在哈市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配料组工作的段志刚介绍,6月13日上午,正在单位工作的他被告知,他们平时使用的温湿度测试仪被损坏。随后,单位对当天工作的段志刚等5人开展了调查。7月8日,公司下发了一份处罚通知,对段志刚和曹某等5人每人处罚500元
钱。段志刚认为处罚不合理,因为此事件与他根本没有关系。7月11日,公司经过再次调查后认为,当班的5个人中,有两个人已经排除有损坏仪器的可能,因此只对段志刚、曹某和另外一人下发了罚款400元的通知单。7月13日,公司再次下发通告,将段志刚调离原工作岗位。

  7月27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孙万波对记者说,当天,车间的一名检查员发现了温湿度测试仪被损坏,此仪器价值7000余元。公司有规定,如果发现仪器被人为损坏,应由损坏的人对仪器进行赔偿。车间对当天当班的段志刚等5人进行了调查,第一次调查时,段志刚没有提供任何线索,事后其对车间主任说,他看到仪器是曹某用指甲划坏的,然而检测结果显示,仪器的损坏根本不可能是指甲划伤,因此他们认为段志刚在说谎。经调查,5人当中有两人不具备损坏仪器的可能,因此第二次便下发了对段志刚和曹某等3人每人罚款400元的通知,将段志刚调离岗位是因为段志刚的前后说法不一致,影响了调查。

  哈市劳动局信访仲裁办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如果是单位自行制定了应由损坏仪器的人赔偿的规定,就应该继续调查找出损坏仪器的责任人再行处罚。像该单位的这种作法明显不合理。受处罚的个人可以到其所辖区的劳动局仲裁办申请劳动仲裁。(生活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