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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医治无望被弃后复活 家长告医院索赔1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25 国际在线

  因医治无望被扔进垃圾堆的男婴陈一鸣(化名)一夜后奇迹般复活,其家人向医院索赔11万元。7月25日,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奇案件。

  原告诉称,今年5月27日上午,刚出生一个月的陈一鸣突然生病,母亲郑清瑞及其奶奶将陈一鸣送到谷城县人民医院抢救。

  当天下午5点多钟,主治医生告诉郑清瑞,小孩抢救无效,请准备料理后事。随后,医院清洁工王国琴将孩子扔进了垃圾转运站。不料,在垃圾堆中过了一夜之后,陈一鸣竟又活了过来。

  原告认为,由于谷城县人民医院的医疗过失,导致陈一鸣险些夭折,严重侵害了陈一鸣的生命健康权,对陈一鸣的家人也造成了精神伤害,为此向谷城县人民医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万元。

  当天庭审结束时,因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多,案件事实一时难以认定,法庭宣布择日另行开庭

  事件回放

  奇迹:孩子复活了

  今年5月28日早晨6时左右,一位捡垃圾的老汉来到谷城县东一街十字路口垃圾转运站捡垃圾时,看到垃圾堆里有一个棉布包。捡起一抖,一个刚满月的男婴从棉布包里掉了出来,掉在垃圾里“哇”地一声哭起来。

  老汉自言自语后又摇头一声叹息,把满身脏污的婴儿重又裹起,放到马路边。

  一个小时后,住在附近的中年女子李桂林发现很多人在马路边围看着什么,她上前一看,一个男婴围在众人中间。李桂林看到婴儿在不停地伸腿哭叫,心想这又是哪个狠心的人扔的弃婴吧。她不忍心众人围观这个可怜的婴儿,把婴儿抱回了家。

  邻居91岁的老太太章佰玉看到婴儿有些抽筋,感觉孩子可能是得了“满月疯”,便用农村的土办法,打破一个瓷碗,用碎瓷渣在孩子身上“刮瓷”,还让孙女买了一些药给婴儿服用。

  之后,李桂林抱着婴儿在十字路口等着,希望有人来认领这个男婴。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2时,仍然没有人来认领婴儿。

  下午3时左右,章佰玉、李桂林、童艳青三人抱着婴儿来到谷城县人民医院儿科病房打听情况,问医护人员前一天晚上有没有住院的重病婴儿被扔了。

  医院工人员说,住院的人很多,不知这个婴儿是哪一个。在李桂林等人请求下,医院工作人员翻了翻本子,说这个婴儿曾住在3病室,姓陈。

  李桂林等人把婴儿抱到3病室,病友们一眼就认出来,这个婴儿叫陈一鸣,其父母亲是谷城县一建公司的。

  童艳青等人又赶到几里外的县一建公司家属院,几经打听,找到了婴儿的母亲郑清瑞。

  郑清瑞一听到死去的儿子又复活了,觉得十分震惊和不可思议。她和童艳青等人一路小跑地来到东一街十字路口,看到儿子真是复活了,正香香甜甜地睡在李桂林的怀里,郑清瑞的眼泪像止不住的潮水,直泻而下。

  郑清瑞说,她的孩子是在谷城县人民医院抢救一天一夜后,又被医生宣布“经反复治疗及抢救无效”后,被医院的清洁工王国琴丢弃于垃圾转运站的。

  4月26日,郑清瑞在谷城县中医院生下儿子陈一鸣,儿子是7个月的早产儿,但生下后一切顺利。

  5月27日,满月的第二天上午,陈一鸣突然出现嘴唇发紫、脸发青、抽筋等症状,陈一鸣奶奶以为孩子是得了“满月疯”,便用掐人中、“刮瓷”等土办法为孙子治病。到中午,陈一鸣的病情不见好转,全家人当即决定把陈一鸣送往谷城县最好的医院治疗。

  到了谷城县人民医院儿科,医生诊断为“高胆红素血症”和“急性毛细支气管炎”,医生全力抢救陈一鸣,但陈一鸣病情仍很严重,到下午2时30分,医生下了一张《病危通知书》。

  在谷城有一个风俗,很小的孩子如果死在外面,一定不能带回家中。家长们正在议论着怎么处理孩子的后事时,医院清洁工王国琴说她可以帮忙处理孩子的后事,但得要60元钱。讨价还价后,王国琴答应只要50元。

  孩子活过来后,郑清瑞把孩子送往另一家医院治疗。

  陈一鸣经过十余天的治疗,6月8日出院回家。

  庭审焦点

  放弃救治医院应否担责 孩子被弃垃圾箱谁之过

  庭审中,陈一鸣的家属出示了在医院就诊的病历、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的证据,原、被告双方就双方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认证,并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

  焦点一:对陈一鸣放弃救治,县医院应否承担责任?

  庭审中,“弃婴”陈一鸣的亲属在庭审时诉称,谷城县医院是将陈一鸣弃之不救的最大“凶手”,应担负这个案件的主要责任。当时,经过5个多小时的抢救,是县医院的医生找我们谈话,称孩子瞳孔放大,心跳停止,孩子已经没有救了,叫我们商量一下准备处理后事。听到医生的话,我们就陷入悲痛之中,六神无主,因此,县医院应该承担弃婴的主要责任。

  县医院法定代理人辩称,作为救死扶伤的人民医院,会尽一切可能抢救病人,不会劝病人放弃治疗。我们只是告诉病人家属孩子当时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叫他们弃婴。

  焦点二:将陈一鸣弃之垃圾箱的过错应该由谁承担,是被告县医院,还是被告王国琴,或者是孩子的亲属?

  庭审中,原告方诉称,将陈一鸣弃之垃圾箱,县医院和清洁工王国琴应该承担一切责任。当时,县医院的医生告诉我们孩子无法抢救以后,我们伤心得很。这时,县医院参加抢救的医生告诉我们,医院可对孩子做“处理”,随后,医院就联系清洁工王国琴来“处理”。王国琴来后,向我们要了50元钱,就把陈一鸣抱走扔到了医院附近的垃圾箱里。

  法庭上,县医院答辩称,将陈一鸣弃之垃圾堆与医院无关。医院有规定,对病人的处理后事我们是不参与的。将没有死亡的孩子弃之垃圾堆我们深表同情,但我们县医院没有参与,我们不应该担责。据我们所知,当时,清洁工王国琴在儿科看热闹,听说孩子无法抢救后,是她自己找病人家属联系埋葬的,具体怎么谈的,医护人员没在现场不知道,我们院方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医院也不可能为病人家属找人处理,一般都是孩子家长自己抱走自己处理。医院以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情。医院还称,清洁工后期“处理”男婴是非常不道德的,已责令医院相关科室解聘了王国琴。

  被告王国琴在法庭上说,是孩子家属叫我把他埋到郊外的,我没有责任。同时,为了挣那50元劳务费,是自己主动向男婴亲属要求处理孩子的,和医院无关。王国琴还否认将孩子扔在垃圾转运站。

  法庭上,原告方指出,被告王国琴的丈夫还在医院上班,她不敢说真话,说的是假话。(作者/李德荣 史晓明 郭婷婷)

  来源:人民法院报(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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