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首建“反家暴”投诉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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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1:5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周永实习记者高健)24家“反家庭暴力投诉站”前天在房山区各乡镇派出所成立,帮助“家庭暴力”取证的伤情鉴定中心同时也宣告成立。 房山区政法委、公安局、区妇联等六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预防、制止和处置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合成立房山区预防、制止和处置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公安分局所属各乡镇派出
根据《规定》要求,110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须在5分钟之内赶到出事地点,做好第一现场的笔录和调查取证,公安人员应依法行使治安处罚权、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权、刑事案件侦查权等权力;家庭成员遭到伤害,可以委托“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对受害人伤情进行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书,公安机关将依法拘留责任人;同时,“投诉站”将实行“首问负责制”,避免个人或单位以家庭纠纷为由拒绝、推诿受理案件;基层派出所所长也必须亲自过问、调查家庭暴力事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房山区463个行政村还成立妇女维权工作站,争取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及时制止。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