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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县女副局长贪污167万 判刑11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6:1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8月2日消息(记者刘湛 实习生向娜娜)昨日,在重庆市一中院一名中年女子当庭掩面哭泣,为她的所作所为流下了懊悔的眼泪.这名女子叫张治芳,曾是大足县农业局副局长.在采纳公诉机关的大部分指控之后,认定张治芳同时犯下两宗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官当庭宣判:贪污26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0年;169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对赃款和不明财产予以追缴。

  张治芳从副乡长到镇长、党委书记,后又升到大足县农业局副局长,官运亨通。在副局长任上,她利用自己是农业局副局长和县畜牧公司经理的“高位”,想方设法圈钱。

  据指控,2000年1月到2002年期间,她先后向四川某牧业集团公司副总和重庆某服装厂索要了共3张空白发票,填写了7.36万元报账。张还通过虚开发票来捞钱近12万元。另外,她还被指控以生活招待费、差旅费等虚报15万余元。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称,张治芳夫妇个人财产共300余万,其中200多万“来历不明”,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张治芳自称这些钱是“合法收入”,而据检察机关调查,2002年——2004年3月间,她却以王某等10个人名存款。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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