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死妻子重创岳父刺伤法官 张某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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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7:24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一起离婚案,经过几次调解无效后,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此案。结果,当丈夫见到坚决要求离婚的妻子来到法庭上时,便气急败坏的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子,把妻子当场捅死,并将前来制止他这一恶行的岳父及法庭庭长捅伤后驾驶摩托车逃离。日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截至7月31日,记者了解到,张祥对此判决不服,已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
长期虐待妻子 1972年8月出生的张祥是湟源县日月乡日月村村民。1994年5月份他和本村的姚某开始同居。到1995年3月份,俩人觉得能够过得来,经商量决定领取结婚证成为正式夫妻。领取结婚证以后,张祥的劣根性便暴露出来了。他喜欢喝酒,喝醉了就打妻子姚某。日子久了,张祥打骂妻子的现象不仅仅限于酒后了,而且打人的手段很残忍。甚至在妻子有身孕的情况下,张祥仍然是大打出手,致使姚某流产。更不能让姚某容忍的是,有一次是她在家做活计,家里来了个收电费的电工。刚好这时张祥也回到家中,他见到妻子和一个男人在自己的家里,就上前打了妻子一个巴掌,问这个男人是干什么的,容不得妻子的解释,他越打越威风,还将上前劝解的电工也给打了。面对这样一个黑心的丈夫,姚某再也不能忍受他的虐待了,她毅然选择了离婚这条路来摆脱生活的苦痛。 庭上捅死妻子 在法庭多次的调解中,姚某始终就是一句话:他改不了,我坚决离婚! 张祥见调解无望,便要求法庭给他几天时间考虑考虑,法庭同意了他的请求。其实,张祥是有意腾出时间来,做他的准备工作去了。 2004年8月10日上午,张祥像往日一样骑着自己的摩托车来到法庭,见姚某在岳父的陪伴下来到法庭后。他便气急败坏地上前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姚某上腹部猛刺一刀,致姚某当即倒地。随后,他又上前将前来救助女儿的岳父右肋间刺了一刀。姚氏父女被人们搀扶到该法庭办公室内躲避。此时杀红眼的张祥又持刀追赶在场的人员。法庭庭长伍玉伦毅然上前抱住张祥予以制止他的恶行,张祥转身朝伍玉伦腰部刺了一刀。然后,挣脱伍玉伦,持刀追到办公室门前,用脚踢踹办公室门,见无法将门踢开,就携刀驾驶摩托车仓皇逃离现场。姚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鉴定其父伤情属重伤,庭长伍玉伦为轻微伤。2004年11月4日,公安机关将张祥在新疆抓获。(文中除张祥外,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感言 家庭暴力目前已频频见之于报端,而农村居多。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此类悲剧频频发生以及愈演愈烈呢?处于弱势的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低下,封建社会的“三从四德”还在人们的思想中有一定的市场,丈夫就该对妻子行使绝对的权力。如果这种权力一旦受到反抗,在家妻子遭来的就是暴力,在外就会演变成血腥的杀戮。应该说,张祥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人物,他对妻子的打骂司空见惯,在他的眼中,妻子就是自己发泄的对象,一旦他失去这样的对象,他就觉得自己的自尊和面子就没了,报复之心便在私欲的脑海里膨胀,他就要报复,不但要报复妻子,还要报复社会。 记者认为,遏止家庭暴力,除司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惩家庭暴力犯罪,给受害者法律保护外,更重要的还应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大力开展婚姻家庭、婚姻道德的宣传教育,从而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学会婚姻家庭关系的协调、沟通方式方法、婚姻家庭矛盾和冲突的调解、解决方法,努力建设文明家庭,消除家庭暴力。 (作者 郭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