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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6亿元的赌球案宣判 网络赌球庄家被判两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0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实习生李茜)涉案金额达6亿元、号称“网络赌球第一大案”中的被告人顾联宝,昨天上午在西城法院受审,法院以赌博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上午9时,身材矮小的顾联宝被法警带上法庭受审。公诉人指控称,顾联宝伙同金贯东(在逃)于2004年6月至12月间,以营利为目的,在北京市西城区大觉胡同自己家中,利用互联网设庄进行赌球活动,并积极发展参赌会员,提供赌球账号、密码及赌博额
度,先后共计投注20余万笔,累计涉案流水金额达人民币6亿多元。

  “你是怎么参与网络赌球的?”公诉人讯问。“以前做生意时认识一个叫金贯东的朋友。他告诉我,网络赌球很能挣钱,如果我加入,就让我当‘管理者’发展下线,一定会让我发财的。”顾联宝说,自己是从2004年初参与网上赌球,网址是金贯东给的,内容主要是国外的足球项目,入行的人都叫他“二哥”或者“二宝”,知道他真名的人很少。“参赌的一般都是什么人?”“一般都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通过圈套圈、环套环的形式,由朋友介绍朋友发展会员。”“投注者怎么下注?”“就是看国内外的足球比赛,根据个人意愿下注猜输赢,猜中就赢钱,猜错了输钱。”

  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一张赌博体系的示意图,在整个体系中,顾联宝充当的只是一个“三级庄家”的角色。一级是赌博公司,顾联宝的上家金贯东是二级庄家。在顾联宝下面是投注者或更小的“庄家”,他们都是顾联宝通过“传销”的方式发展的会员。

  据了解,今年43岁的顾联宝以前做过音响生意,当时也曾有数百万元的家产,后来就是因为赌球输了很多钱。自从当上“庄家”后,顾联宝就几乎不沾赌球了。“因为自己老输,赢得太少。”经审理后,法院当庭宣判:顾联宝被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尚未追缴的赌资继续追缴,追缴后予以没收。

  涉案金额达6亿元,为何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该案的主审法官称,6亿元只是流水金额,顾联宝实际获利24万多元。同时,我国的刑法规定,犯赌博罪的最高刑期是3年。所以法院根据案情和顾联宝的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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