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旅游团上月“食物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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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38 新京报 | |||||||||
北京发出旅行团食物中毒预警:团队就餐发生不明原因中毒,旅行社承担民事责任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北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昨天发出旅行团食物中毒安全预警:上月全市共发生7起涉及旅游团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旅行者应警惕不洁食物,并记清就餐地点和餐馆名称,出现腹泻或其他不良反应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监督部门。
市卫生监督所建议,各旅行社的旅游团队用餐要定点,须选择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条件良好并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餐饮单位作为旅游团队就餐单位,还要签订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同时,要对团队餐供餐单位提供的菜谱进行审查、备案,原则上不吃或少吃冷荤凉菜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各旅行社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原因不能查明,则旅行社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专家提醒 ●不要喝生水,尤其是易被污染的河水、井水等; ●吃水果要洗净或去皮,不要吃霉烂、变质的食品; ●不要随便采吃不认识的野果、蘑菇、野菜等; ●不生食水产品和肉类; ●在景点购买食品时应到正规的商亭或商贩处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注意查看食品的销售条件是否符合食品标签上标明的贮存条件,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 ●不要购买、食用销售条件不符合食品贮存条件的、感官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