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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字碑文惹出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32 新闻晨报

  晨报通讯员武春华记者毛懿报道“松”字有繁简之分,但意义却有差异,因这一字之差导致了一场关于墓碑碑文的诉讼。青浦法院近日对这场纷争作出判决,不支持死者家属撤换墓碑、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去年7月,陈某为故去的丈夫在上海市青浦区某陵园购买了一处墓穴,该陵园提供了一套设计方案并要求亲属提供碑文字样。亲属把碑文内容以简体字的形式提供给了陵园,陵园
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把简体字转换成了繁体字,随后陈某将亡夫安葬。

  陈某此后发现,“松”虽有繁简之分,但意义并不同,繁体的“”字跟“紧”相对;而松树的“松”没有繁简之分。杨家三兄弟名字中依次有“松”、“柏”、“青”三字,取“松柏常青”之意,现在竟“松散”、“松懈”了,非常不吉利。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家属将陵园告上了法庭。

  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张自己在确认书上的签名属于重大误解,是出于对陵园特殊行业的信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重大误解”的说法缺乏相应依据,双方均依约履行了该承揽合同。而原告方并未提出被告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证据。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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