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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人”坠楼谁之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4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一名“蜘蛛人”在为某公司清洗外墙时,不幸被一辆货车挂断安全绳索,结果从高空坠下身受重伤。伤者为此将肇事车辆所在单位及委托洗墙的那家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昨日下午,此案在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25岁的陈立兴是益阳市安化县人,自2002年开始就在长沙从事外墙清洗的职业。去年12月25日,受长沙市明华清洗服务有限公司(无高危作业资质)老板汪明的指派,陈立
兴与数名安化老乡来到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信息产业公司),为该公司清洗办公楼外墙。当陈立兴悬在高约10米的三楼清洗外墙时,悲剧发生了:一辆跃进牌货车行经此处,将陈立兴身上的安全绳索猛地挂断,致陈从高空坠落地面,落下七级伤残,至今未愈。

  据了解,肇事车隶属于长沙旺旺搬家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旺旺搬家公司)。陈立兴受伤后曾与两家单位交涉索赔未果,遂于今年6月15日将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26033元。原告称:旺旺搬家公司的驾驶员未注意安全,将绳索拉断,其疏忽行为与原告的受伤有最直接的关系。信息产业公司将清洗外墙这一具备高度危险的业务发包给不具备任何资质的汪明,同时在现场也没有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没有注意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的受伤不仅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且有重大明显的过错,因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旺旺搬家公司则认为,本案的发生应由原告及其雇主汪明自行承担责任,理由是陈立兴未经过安全培训,属于非法作业,而该公司驾驶员当时没有任何违章行为。信息产业公司则辩称,自己与陈立兴并无直接协议,不负有直接主要的责任。

  经过激烈的辩论,法庭组织原被告三方进行调解,但十多分钟后,信息产业公司代理人以“未获公司授权”为由,请求延期调解,获得法庭许可。

  作者:沈彩群 颜开云 赵蓓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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