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吃“冰”未必爽!(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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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50 东南快报 | |||||||||||
在福建师大旁的学生街,记者发现这里有很多沿街商贩都在卖自制的冷饮。记者买了一杯叫“四果汤”的冷饮。当借机询问小贩冰水是用什么制成时,他神秘地笑了笑,说:“反正这冰水很干净就是了。”而旁边的用来装冰水的铁制保温桶已是锈迹斑斑。想起自己刚刚吃下的“四果汤”,记者喉咙突然感觉有点异样。 不远处的几个卖仙草冻摊点,冰水就直接装在老旧的可乐罐里,颜色发黄。制冰店“这冰我们不敢吃” “这些冰可以吃吗?” “厂家说可以吃,我们不敢吃。来我这买冰的也主要用作冰镇降温,用作食用的有,但是比较少。” 这是记者假装要为某酒家采购冰块进行暗访时,与庆城路一制冰店店主的对话。 为什么厂家说可以吃,而他们却不敢吃呢?店主一语惊人:“都是用自来水灌的。”按店主的说法,冰块本身就是不符合食用标准的,厂家也不分食用与否,把冰造出来就胡乱一卖了之。 这种制冰店的主要业务就是用机器把从冰厂购进的大冰块打碎零售,以及为附近客户采购、储运冰块。在这家店里看到的情景也让记者有了另一种担忧:店面的大部分待售冰块的覆盖物四周直接拖在地上,旁边就是店主的灶具等杂物;边沿的冰块因沾上污物已变成了黄褐色;用来给客户送冰的塑料袋胡乱塞在一堆。卫生部门小心路边冰饮 福州市卫生监督所法制投诉科的陈瑞熙科长告诉记者,食用冰块与非食用冰块必须区分开来,经营食用冰块的厂家、店铺必须要取得卫生部门的许可。用于制作食用冰块的水源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相关标准,国家对其菌落数量、固态杂质过滤等都有严格标准,但这样也只是防住了食用冰块的“一次污染”。要保证食用冰块的卫生安全,还必须防止其遭受“二次污染”,就是说它的储藏、运输工具,以及操作过程也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该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吴科长也强调,食用冰只有具备专门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方可生产,卫生监督部门也会对经营食用冰制品,如刨冰、炒冰等的冷饮店进行抽检。他还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切不可食用无任何证照的街头流动摊贩的冰类饮料,以免危害自己的身体健康,遇到相关卫生问题可拨打卫生监督所投诉电话:0591-8335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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