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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污染源要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2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彪)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无线通信、广播电视等电磁辐射应用与伴有电磁辐射污染的项目发展迅猛,电磁污染投诉事件呈现上升趋势。记者昨日从西安市环保局了解到,西安市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该工作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结束。

  日前,西安市环保局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
。登记工作的目的在于摸清全市电磁辐射污染源建设、应用和分布情况,建立准确可靠的电磁辐射污染源数据库。各区环保分局、县环保局和开发区环保部门将对广播电视、无线通信、100千伏以上高压送变电系统、100安培以上的工频设备、电气化铁道、雷达系统、工业微波加热设备、介质加热设备、感应加热设备等伴有电磁辐射污染的项目和设备进行申报登记。但此次申报登记工作不涉及军事装备。

  据悉,对拒报、瞒报、谎报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将给予“限期改正或3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资料链接:电磁波是由于电、磁场的交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能量。电磁波向空中及四周扩散的现象属于电磁辐射。电磁辐射的大量产生就造成了电磁污染,对人体形成危害。辐射源包括各种家用电器、现代办公设备、工厂里的各种电气设备、射频医疗设备、电视和广播微波发射系统、通信发射系统、雷达系统、输变电设备、高压及超高压输电线、铁路和民航的导航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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