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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事实无法改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31 华商网-华商晨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认为,不管所受贿的款项用于什么目的,但只要接受了行贿人的贿赂,在法律角度上就构成了受贿罪。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田平安则指出,所有的事实都能完整地证明余斌构成受贿罪,受贿罪跟怎么使用受贿的款项是两个不同概念。用于扶贫也好,还是帮政府财政解决燃眉之急也好,都改变不了余斌受贿的性质。

  “不过根据判决结果看,法院在量刑时,还是考虑到了其把受贿赃款用于扶贫的因素,对其判决没有克以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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