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档案问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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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3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问:具体如何申请补办档案? 答:补办档案需要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档案保管单位或职工本人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备案。
问:补办档案时,要补办哪些要件? 答:具体有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到该人原始招工部门、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问: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怎么办? 答: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同时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个人到本人户口属地派出所及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无前科证明。 问:档案丢失补办的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劳动保障管理权限进行属地化认定的原则,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经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权部门设立、批准,省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及在省统筹行业所属企业,其审核、认定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 问:用人单位把职工档案弄丢,影响职工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如何处理? 答:这种情况由职工单位或主管部门解决和落实职工的相关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