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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学提档有“说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36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叶勇徐建东)来自广州的两名学生在哈尔滨市剑桥中学学习两年,日前二人准备把学籍转回广州时,校方却拒绝给他们提供档案。声称如果要转学,必须交4000元。对此,孩子家长郭先生十分不解。

  从广州到哈尔滨市做生意的郭先生,2002年按照剑桥中学每年交5000元学费的要求,把孩子送到该校学习。2003年,他又把另一个孩子接到哈尔滨市学习,并与校方协商,由于
两个孩子都在该校学习,学费每年为4000元。今年暑假期间,郭先生决定让两个孩子回广州学习,并向学校说明原因,希望校方能把学生档案转到广州的学校。可是校方却表示,由于校方为郭先生的孩子减免了学费,如果中途转学,必须把校方为两个孩子减免两年的学费共4000元钱补上,才能为其提供档案。

  日前,根据郭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与郭先生一同来到剑桥中学,主管高中的一位副校长告诉记者负责初中的校长不在,办公室内一位教学主任说:“我知道你的情况,由于你们是中途转学,学校有规定,所以必须补交学费。”当记者问他的答复能不能代表学校,学校的规定能不能让我们看看时,这位男主任说:“我是这么想的,哪个学校都这样。”大约等到中午,记者没有等到该校领导出面解释此事。

  昨天上午,郭先生告诉记者,校方通知他到学校提档,并对郭先生说:“你们又找这儿又找那儿的,就不收你们的钱了,把档案给你们吧。”至于该校到底该不该收这笔“提档费”,剑桥中学一直没给记者答复。(“新闻110”线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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