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宣判假发票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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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8:0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淮安制造假发票第一案昨天在涟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嫌非法制造、出售假发票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厉某、何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四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2004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其妻熊某利用租借的出租房作为制造假发票的窝点,后杨某又雇请犯罪嫌疑人何某、孟某、胡某、徐某等人作为制假成员为其制作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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