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省林业局回应都市报报道 出资认购活立木要理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8:0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邹汉青实习生郑义力)本报7月28日一版报道见报后,引起很大反响。昨日,省林业局法规处处长涂定卓约见记者称,福杨公司向社会出售活立木是企业经营行为,与省林业局无关,该局的态度是“不支持也不干预”。

  以下是他代表省林业局阐述对投资速生林的意见:

  ———湖北省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投资营造速生林,市民个人投资租地栽种速生林,会取得一定的经济回报,但投资林业不可能获得暴利,年投资回报率通常在10%左右。

  ———直接出资认购他人已栽种的林地(即认购活立木),现行的林业产业政策允许,但因卖林方已提走部分利润,投资收益自然低于直接投资栽种速生林;对于通过中介机构(或个人)购买速生林增值的,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要慎重,不要被夸大的广告宣传误导。

  ———中介公司“空买空卖”的活立木买卖(即托管造林),属变相集资,国家已明令查禁。经调查,福杨公司买卖的是自己营造的速生林,不属于托管造林,符合国家政策。

  ———出资认购速生林,投资者应确认自己所购速生林的位置和范围,并要求卖方办理相应的林权证,这是投资权益的基本保证。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