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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辆新车找“婆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8:04 潇湘晨报

  昨日,湘潭市物价局举行该市新增200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后,该市将着手组织17家出租车公司的招标工作。这是湘潭市出租车行业首次价格听证会,除讨论出租车经营权出让金的问题外,13名代表还提出了与出租车相关的其他问题。

  出租车增加可能影响司机收入

  截至2005年6月15日,湘潭市出租车总量为946辆。按照湘潭市城区人口78万计算,每万人次平均12辆出租车,这个数字低于每万人次20辆出租车的合理标准。湘潭市物价局认为,该市出租车仍然有较大赢利空间。这个观点得到了与会代表的普遍认同。消费者代表刘进文认为,目前湘潭市出租车数量不够,增加200辆出租车能方便市民出行。

  唯一对投放200辆出租车表示疑虑的是出租车业主代表黄战军。他说,当湘潭市出租车增加200辆到1150辆左右时,现有出租车司机的生意可能下降10%左右,而空载率将上升10%,每台出租车每天的营业额将从现在的平均470-500元下降到400元左右。他认为,这样的损失是否在出租车司机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仍值得考虑。

  代表认为出租车转让价格稍高

  按照湘潭市物价局制定的出让出租车经营权指导价格,此次出让的200辆出租车经营权为5年,出让金为6万-8万元。

  出租车公司代表李红旗认为,长沙出租车经营权出让金为8年5万元,湘潭的运力条件肯定比不上长沙,因此出让金的价格在6万左右最高不超过7万元为宜。雨湖区政协委员张晋安甚至认为,出租车出让金的价格应该为5万元最合适。

  湘潭市物价局副局长李向科认为,政府制定的这个指导价格并不高。李认为长沙市的出租车出让金之所以低于湘潭市,是因为长沙每一万人平均享有26辆出租车,出租车的生意比湘潭还是差点。湘潭市交警支队一位与会负责人透露,这几年从广州、深圳、长沙到湘潭开出租车的人越来越多,这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其中的空间还是存在的。

  不搞拍卖是为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湘潭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科长李丹表示,召开此次价格听证会,搞经营权有偿出让而不是拍卖,就是为了能够给湘潭市的营运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次出让出租车经营权看重的是竞标公司对出租车业主的服务承诺,而不是出钱的多少。湘潭市物价部门也规定:经营权由中标公司获得后,转让给出租车业主时不得再添加任何费用。

  与会的法律界代表彭春秋也认为,为了保护出租车业主的合法权利,物价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如果发现有出租车公司私自加价转让出租车经营权,要对其严厉处罚。这一建议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首肯。

  本报记者 何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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