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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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8:0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8月1日,株洲县古岳峰镇办公室主任文丙炎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该县法院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2003年7月,文丙炎与文建佳等人联合经营石料场,8个月后散伙,随后约定由文丙炎退还文建佳入股资金4.58万元,文丙炎向对方出具了欠条。后来,文建佳多次催收未果,向株洲县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文丙炎答应在2004年12月2日前退还文建佳入股资金。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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