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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劫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8:05 潇湘晨报

  本报娄底讯昨日,娄底市中院对被告人邵志阳、梁军明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邵志阳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梁军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1月28日上午11时许,邵志阳、梁军明等人携带砍刀,驾驶摩托车,尾随刚从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城北分理处取出13万元巨款的娄底市交通运输公司城北分公司司机彭鲜兵
、出纳员刘迎凉,来到城北运输分公司院内,随后实施抢劫。在此过程中,邵志阳等人持刀砍伤多名群众,随后逃跑。

  魏学锋 王邵梅 赵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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