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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离家百米却不能就近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8:5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生 李立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木子

  【金陵晚报报道】已经6岁的青青本已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因家门口的学校以“户籍与产权证不一致”为由拒绝接受,而迟迟未能入学。其父张强在多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白下区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据张强介绍,2005年5月初,他领着女儿去瑞金路小学报名。谁知,瑞金路小学以“户籍与产权证不一致”为名,不给青青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为此,他多次和瑞金路小学进行协商,其间,学校曾表示,只要他能出具没有其他财产、而且长期居住在瑞金路小学施教区等四项证明,就可以上瑞金路小学。费尽周折,张强向学校出示了这些证明,本以为女儿可以顺利入学,哪知,学校仍不允许青青入学,并称青青的情况不符合入学规定。

  “女儿自出生以来一直随父母住在瑞金路小学附近的小区内,从未离开过。怎么就不符合入学规定呢?”张强对此很不解,就在这时他接到学校通知。张强说:“2005年7月11日,学校校长通知我,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出于照顾,只要交8000元,青青就可以在瑞金路小学上学。”不过,由于家里条件不太好,张强表示他不能承担这样的高额费用。

  为了能让女儿及早入学,不耽误学业,张强前往白下区教育局咨询。在教育局,张强看到了2005年4月5日南京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二OO五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出,“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地施教区家庭正式长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同时,教育局工作人员也表示,青青的情况属于户籍与产权证不一致,所以,不能让青青入学,要上学,也只能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对此,张强认为,早在1990年,他们一家就搬到了瑞金新村这套房屋里,他和青青的户籍一直在该房屋内,他们父女俩是同一户籍。虽然该房屋是姐姐名下的,但姐姐从未实际居住过,而且,自己已经居住了15年,以后还要长期住下去。这一切是因为他买不起房子,如果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是不是没有房产的人的子女就不能在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施教区上学呢?对此,张强不能接受。

  另外,张强还指出,如果一切按照规定办,那么南京市教育局的这份“入学意见”还规定:“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不同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符的,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如果非得按章办事,青青的实际情况并不属于统筹安排就读的范围,那么青青就不该接受统筹安排,而是应该就近入学。

  综上,张强认为,青青应该在离家100多米的瑞金路小学就近入学,青青不属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范围,他们绝不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较远的学校上学的决定。

  日前,白下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青青能否如愿上学,本报将继续关注。(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 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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