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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首例私烟案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43 无锡日报

  本报讯非法贩卖香烟,触犯了刑律。昨据滨湖法院证实:该院审结首例非法经营香烟案,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2年,并处没收财产28365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月19日凌晨4时,吴某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怀某驾驶小客车从山东潍坊运载中华牌、南京牌香烟934条,至华庄镇苏锡路与华清路岔路口附近,贩卖给杨某夫妇,得款283646元。当日凌晨6时许,吴某因无证驾驶小客车在锡澄高速被查
获。(张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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