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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工亡认定案,两年苦盼等来尴尬 工厂法人代表竟为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58 江南晚报

  昨天上午,来锡打工3年的朱永才骑着自行车来到报社,刚坐下就掏出一个大文件夹:“妻子万秀梅死了,劳动局认定她为工伤的决定书下发近一年,可经上海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工厂的法人代表上海人杨然珠早于2000年死亡。由此工伤赔偿款一分钱也拿不到。”这宗复杂的工伤认定案,由于工厂的法人代表是死人,最终工伤赔款该如何执行?怎样去向一个死人要钱呢?讷于言表的朱永才讲述近2年来的不幸遭遇。

  妻子下班途中被撞死2003年9月3日夜晚,来锡不久的朱永才在家等着妻子回来,几个小时后他等来的却是一个噩耗。妻子万秀梅是舒尔佳袜厂的职工,当晚8时许在下班回家路上,骑车至锡沙公路西山木材市场附近,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小车撞倒。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此时肇事车辆早已逃逸。

  停尸月余法人代表未出现公安交巡警支队崇安大队对该起交通事故调查,对当晚经过该路段的车辆排查都没有结果。这个过程中,万秀梅的尸体停放在殡仪馆内,法医检测为车祸意外死亡。此后40多天,为了安葬妻子,朱永才曾多次到工厂索要妻子的工资及安葬费用。最终,陈维平以工厂法人代表全权委托人的身份,写了张借条借给朱永才2000元,不要其归还。袜厂的法人代表杨然珠始终没出现,陈自称为杨的女婿、陈洁的父亲。此时,市司法局、市总工会为了保护朱永才的权利,为其聘请了法律援助鲍律师。

  工厂搬走工伤认定无法执行2003年11月的一天,妻子在袜厂的一位同事突然给朱永才打电话,“工厂要搬走了!”等朱永才赶到工厂的时候,工厂设备及陈维平等负责人不翼而飞,一辆卡车装着物品缓缓驶离的时候,门卫默默记下了车牌。此后,经该车牌的司机介绍,当天的确驾车将该厂的物品运至上海沪青平公路处,把东西卸下后就离开了,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2004年9月4日,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终确定万秀梅是在下班时间、回家必经地点受到伤害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了,按规定应送达双方,但是不翼而飞的袜厂无法找到,而在两个月内双方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在鲍律师的帮助下朱永才向崇安区劳动争议仲裁会提出裁决。

  由于杨然珠始终没有出现,仲裁部门只能在媒体上《公告》后缺席裁决,最终确定赔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80508元,支付万秀梅女儿每月供养抚恤金255元,直至年满18岁为止。但是,此后经上海市公安部门联合调查核实,袜厂法定代表人杨然珠已于2000年5月4日在上海死亡。而无锡市舒尔佳袜厂是2000年5月15日在无锡创办的。

  一个死人怎么能办厂?其工商、税务、暂住证等有关证件又是如何办成的?法院遇到这一特殊的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在朱永才心头成了一个个无法解开的结。

  (记者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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